昨天晚上吃饭看他一脸郁闷的表情,我问他怎么回事,他说房子要拆迁了,当时我还和他开玩笑,说他应该高兴啊,好多人都还盼着拆迁呢,结果他说接到一个电话,说他在某景区内买的房子是违建,月底就要动工拆除,现在只能按照当时购买的价格赔偿,只给搬家费 400 元 /平米,他算下来按照这样赔偿,10 年时间,他的房子没有增值 1 分钱,搬家费还无法抵消装修费,也就是说,不算这么多年的资金利息,通货膨胀,还倒贴钱,对面自称是 zf 的工作人员,说是上面的意思,他现在房屋购买合同齐全,但是因为是开发商和宅基地的原因房产证没有办下来,公告是 4 月份贴出来的,过了 7 个月他才接到通知,对面还威胁他说,如果不这样那就当违建拆除,一分钱也赔不到。我不是很懂法律,他这种情况怎么办?